首頁 >
2021-02-22
| 【大法官解釋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至第4項所定販賣毒品既遂罪,僅限於「銷售賣出」
司法院大法官第792解釋
實務關於販賣毒品罪的「販賣」要素,過往均以有購入之行為,即足該當,「不以販入之後復行賣出為要件」。釋字第792號推翻上述實務見解,認為販賣毒品既遂罪僅限於「銷售賣出」之行為,故實務見解於此範圍內,有違憲法罪刑法定原則。
解釋文
最高法院25年非字第123號刑事判例稱:「…販賣鴉片罪,…以營利為目的將鴉片購入…其犯罪既經完成…」及67年台上字第2500號刑事判例稱:「所謂販賣行為,…祇要以營利為目的,將禁藥購入…,其犯罪即為完成…屬犯罪既遂。」部分,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至第4項所定販賣毒品既遂罪,僅限於「銷售賣出」之行為已完成始足該當之意旨不符,於此範圍內,均有違憲法罪刑法定原則,牴觸憲法第8條及第15條保障人民人身自由、生命權及財產權之意旨。
-
06.17 2023
【判決要旨】股東行使制止請求權,以董事會決議未執行完畢為前提,如已執行完畢,嗣後應屬有無違反公司法第...
-
07.15 2021
【判決要旨】勞雇任一方初雖片面終止勞動契約,但嗣後依雙方之舉動,足以間接推知雙方就終止勞動契約之意思...
-
06.22 2021
【裁判要旨】最高法院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字第2169號裁定
-
06.02 2021
【判決要旨】栽種大麻行為之既未遂判斷,以播種後有無出苗論斷。
-
05.24 2021
【判決要旨】工資之判斷,以給付是否具勞務對價性與經常性為斷,給付名稱為何尚非所問。
-
05.14 2021
【判決要旨】生存配偶向其他繼承人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不需與其他繼承人分擔債務
-
05.14 2021
【判決要旨】票據債務人以自己與執票人間所存抗辯事由,對抗執票人,應由債務人負舉證責任
-
04.21 2021
【判決要旨】行為人基於洗錢犯意參與洗錢過程,致生洗錢防制法所保護法益之危險者,即屬該法禁止之洗錢行為...
-
04.12 2021
【判決要旨】醫療過失判斷重點,在於實施醫療之過程,而非結果
-
04.07 2021
【判決要旨】依我國土地法等法令辦理登記之不動產,始無民法第 125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
-
04.05 2021
【判決要旨】租約訂約之際即表明租期屆滿不續租,或續租應另訂契約,寓有民法第451條表示反對之意思
-
04.05 2021
【判決要旨】隱瞞人身事故車等重要交易資訊,構成詐欺取財罪
-
03.16 2021
【判決要旨】共有人未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,擅自出賣共有物之特定部分,買賣契約仍為有效
-
03.12 2021
【法規新訊】法務部於110.2.20公告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
-
03.12 2021
【判決要旨】單純提供金融帳戶雖不構成正犯,但仍可能構成幫助犯
- 1
- 2